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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学实验室安全督导工作办法

 

广 西  文 件

 

西大国实〔2022〕5号


 

 

 

关于印发《广西大学实验室安全督导

工作办法》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切实推动实验室安全建设,构建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的安全检查机制,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学校制定了《广西大学实验室安全督导工作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西大学

                                            2022年11月22日


 

广西大学实验室安全督导工作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切实推动实验室安全建设,构建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的安全检查机制,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学校决定成立广西大学实验室安全督导组,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实验室安全督导组代表学校对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检查、调研、督查、评估、咨询和指导等,督促学院(单位)改进和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实验室安全督导组的日常管理工作,含督导组的设置、职责和权限设定、聘任等。

第四条 督导组成员由学校聘任;督导组设组长1名,负责督导工作的整体安排部署、督导工作进程管理、组织督导工作报告撰写等事宜。

 

第三章 督导员资格与聘任

 

第五条 督导员由具有丰富实验室管理经验或长期在一线指导实验教学的在职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担任。通过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经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考察并确定人选,报学校审批后予以聘任。聘期一般为3年,特殊情况可提前解聘或增补。

第六条 督导员聘任条件:

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思想端正,为人正直,秉公办事,具有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

2.熟悉国家有关实验室安全的法律法规、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及学校的规章制度;

3.长期从事高校实验室管理工作,有丰富的实验室安全管理经验和较强的管理能力;

4.身体健康,能胜任实验室安全督导工作任务,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第四章 督导范围与职责

 

第七条 督导范围包括学校管辖范围内各级各类教学、科研实验室或实验场所(含仪器室、化学药品暂存室、气瓶房等)。

第八条 督导组职责:

1.参与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对学院(单位)实验室安全建设、实验室安全管理、设备安全管理和使用等工作,进行指导、督查;

2.督查学院(单位)实验室安全建设与安全管理相关制度的制定情况;

3.督查学院(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安全责任体系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各单位进行有计划、有重点的安全检查和随机抽查、暗访,查找安全漏洞;

4.督促、指导学院(单位)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限期整改,协助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关停整改不力的实验室;

5.协助学校和学院(单位)对安全事故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为学校和学院(单位)处理决定提供参考。

第九条 督导具体工作内容:

1.制订学期实验室安全督导工作计划,同时总结上一学期督导工作,并形成督导工作报告;

2.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对各单位实验室进行逐项检查,如有安全隐患需拍照存档;

3.开展全校范围内的实验室全面巡查和专项检查,做到全覆盖、无盲点;配合学校对化学反应及化学品、微生物及实验动物、放射源及射线装置、机械/电气及高温、高压、高转速等设备和仪器仪表、起重机械/锅炉及压力容器(含气瓶)等危险源进行专项检查;

4.全面巡查中如发现重大实验室安全隐患,需立即通知被检查学院(单位)的实验室安全分管领导,同时向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进行口头报备,并在24小时内进行书面报备;专项检查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提交检查报告;

5.每年度对各学院(单位)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与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

6.根据工作需要,参加或列席学校有关实验室安全工作会议;召开安全座谈会,听取师生对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受邀开展实验室安全管理培训、安全讲座等;

7.检查应有2位及以上人员的分组形式进行,检查时应佩戴督导证,所有检查记录、汇总表、督导报告等提交至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存档;

8.督导组督查巡查一级安全风险实验室每个月不少于1次,二级安全风险实验室每两个月不少于1次,三级安全风险实验室每个季度不少于1次,四级安全风险实验室每年不少于1次。

 

第五章 其他

 

第十条 学校每年将督导组工作经费(含督导组督导酬金、日常办公、差旅、订购图书资料等)列入年度预算并执行。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广西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广西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2年11月23日网络传输

  校对:郭妍妍       录入:郭妍妍       排版:覃瑾(共印4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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