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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招聘科研助理岗位的公告

 

根据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科院和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进一步做好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技厅函〔202023号)精神,结合《广西大学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实施方案》的要求,广西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现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

一、科研助理是指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的人员。

二、科研助理岗位原则上面向2020年及以后毕业生(包括研究生和本科生),按照“信息公开、按需设岗、双向选择、合同管理”的原则招聘与管理。

三、科研助理受聘期间按照广西大学临时聘用人员管理,签订劳动合同,不列入广西大学编制管理。

四、招聘人数:32人。工程防灾与结构安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人)、广西大跨拱桥关键技术工程研究中心(2人)、广西防灾减灾与工程安全重点实验室重大基地(3人)广西特殊地质公路安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人)、广西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教师科研团队(24人)。

五、聘期:1年。获聘科研助理的管理、考核、薪酬待遇和社会保险等事项按照《广西大学科研助理聘用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六、科研助理薪酬待遇具体标准由科研项目组根据科研助理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确定,并结合科研助理的实际工作业绩进行动态调整。科研助理的最低薪酬标准:博士毕业研究生4000元/月、硕士毕业研究生3000元/月、本科毕业生2500元/月。如遇科研助理不能出满勤情况,可按月薪标准折算为每月工作20天、每天工作8小时的时薪标准据实结算薪酬。

七、应聘材料应含个人简历、学历证、学位证等,材料上需有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1张。应聘材料必须真实,内容不实的,责任自负。

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100号,广西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203办公室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771-3949479

电子邮箱:519410681@qq.com

邮编:530004

请将材料寄或发送电子邮件至广西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材料中请注明应聘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名称或广西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教师科研团队。

八、设岗主体对申请人员组织招聘考核。其中,科研平台聘用的科研助理由平台负责人组织选聘,教师科研团队聘用的科研助理由团队负责人组织选聘。具体考核时间及内容另行通知。

九、学院将对各平台和教师团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予以审查,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正式聘用。                         

 

                         广西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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