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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结构模型协会章程

第一条 本协会名称为:广西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结构模型协会;简称:结模协会。结模协会以“促进学风建设,丰富专业知识,提高专业素养,成就专业人才,实现自我梦想”为宗旨,在院党委领导和院团委的指导下,依据《广西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结构模型协会章程》对协会进行日常管理。协会的精神是“理论与实践并重,创新与发展共举”。  

 

第二条 本协会是由学生自愿组织,面向全院学生的技术性社团组织;主要任务是组织广大同学学习结构模  

型设计制作知识,提高广大同学的创新能力和动手水平,协助老师开展教学工作,做教师和学生沟通的桥  

梁。  

 

第三条 本协会实行会员制,凡经过结构模型协会批准加入并进行登记注册的同学即可成为我会会员。  

 

第四条 本协会的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对广西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结构模型协会各项工作进行监督;  

(二)对广西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结构模型协会的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及建议。  

 

第五条 本协会的会员须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本协会的条款;  

(二)执行本协会的各项决议;  

(三)参加本协会的会议及活动。  

 

第六条 本协会常务委员会是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每2周召开一次例会,协会所有成员必须严格执行其  

决议。常务委员会成员由协会正、副会长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常务委员会职责:  

(一)主持委员会日常工作;  

(二)有权撤消不称职的各部门负责人;  

(三)对协会工作进行过程考核和监督;  

(四)搞好各部门之间的工作交流和培训工作;  

(五)组织协会会员招新和注册工作;  

(六)组织每学期期末本协会各部门负责人的考核评定工作;  

(七)总结、调研协会工作,从理论实践上不断探讨协会的发展。  

 

第七条 本协会设会长1人,副会长1名,部长5名,副部长若干名,由会长、副会长主持协会的日常工作,是协会的日常工作执行机构,接受委员会的监督,并对其负责。本协会下设组织策划部、秘书部、宣传部、外联部、人事部,各部门负责人由委员会委员担任。  

会长职责:  

(一)主持结构模型协会日常工作,代表结构模型公布有关决议;  

(二)主持召开每2周一次的常务委员例会;  

(三)向主管部门及组织汇报请示工作,主动接受主管部门及组织的指导;  

(四)代表本协会会员汇报工作,参加有关会议。  

副会长职责:  

(一)协助会长工作;  

(二)负责所分管协会部门工作的监督、考核、管理和指导工作;  

(三)负责所分管部门的成立筹备、负责人换届选举、会员大会等工作的监督;  

(四)及时了解所分管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工作情况。  

组织策划部工作职能:  

(一)把握课题研究方向,带领协会成员努力开展课题的研究发展工作,最大限度地调动每位会员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  

(二)负责全组人员及时、积极的申报相关项目,参加相关竞赛;  

(三)责本协会相关的讨论会、学术报告会和总结大会;  

(四)负责课题部研究经费的使用。  

秘书部工作职能:  

(一)负责协会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完善与实施;  

(二)负责协会办公室档案资料与值班人员的管理工作;  

(三)负责协会办公室财务的登记和管理工作;  

(四)负责常务委员会的筹备、组织、记录、考勤工作;  

(五)协同组织部收集、汇总和核实各会员的考核工作。  

宣传部工作职能:  

(一)紧紧围绕协会中心工作,积极宣传协会的基本工作方向和协会的有关决议,加强对广大会员宣传;  

(二)多方面、多渠道、经常性的了解会员思想状况和要求,正确分析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常为委员会反映;  

(三)与外联部协同合作在协会范围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适合会员特点的活动;  

(四)充分利用网站、宣传栏等宣传工具,对协会的各项工作进行及时、有效的宣传;  

(五)加强对外宣传工作的联系和交流,力求做到工作的协调性、统一性。  

外联部部工作职能:  

(一)与宣传部协同合作,积极做好对外宣传工作,树立协会形象;  

(二)促进学生会与外界进行学术、文化、艺术、文娱等方面交流,根据需要,提出举办对外交流会,总结会等有益于协会发展的会议和活动;  

(三)发挥本部门特色,加强与其它部门的联系共同搞好协会工作,保持良好的沟通与交流;  

(四)负责加强本协会与外界优秀协会,团体的沟通与交流,以求共同发展;  

(五)负责为协会活动开展寻求社会力量帮助,解决资金方面等问题。  

人事部工作职责:  

(一)与其他部门协同合作,为协会的发展寻求新的活力,吸纳优秀同学,负责向常务委员会推荐优秀同学,在举行常委委员会商讨同意后,录用新成员为协会会员;  

(二)负责协会所有成员的档案管理及会员月考核登记归档工作;  

(三)在参阅考核表等其他条件下,负责各部人员的协同安排工作。  

 

第十一条 本协会长、副会长候选人条件及选拔程序:  

(一)本协会会员,思想品质优秀,成绩较好,不存在不及格现象;  

(二)有一定的工作经验(一年以上部长级工作经验)和组织能力并为大多数会员所认可;  

(三)有责任心,对工作认真负责,踏踏实实;  

(四)满足以上条件的委员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通过会员大会公开选拔,择优产生。  

 

第十二条 部长候选人条件及选拔程序:  

(一)本协会会员,思想品质优秀,成绩较好,不存在不及格现象;  

(二)有一定的工作经验,曾在本协会或者其他学生组织有过突出表现,并得到本协会大多数会员或者以前部门大多数成员认可;  

(三) 有责任心,对工作认真负责,踏踏实实;  

(四) 满足以上条件的会员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通过部门内会议公开选拔,择优产生;  

(五) 如果某部门在出现比较严重的失误无法正常开展工作时,在经过会长、副会长、部长联合讨论决定后聘请有意加入我协会而又具备以上条件者为该部门部长、副部长候选人。  

 

第十三条 会长、副会长罢免依据及程序:  

(一)会长、副会长在任职期间学习上出现两门及以上挂科情况应当主动辞去协会中所有职务;  

(二)会长、副会长在日常工作中有渎职、滥用权利等情况并给协会造成一定的损失,当引咎辞职;  

(三)会长、副会长在日常工作中出现比较大的失误并给协会造成一定的损失,当引咎辞职;  

(四)会长、副会长工作不能得到全体会员的2/3及以上人数认可时可进行罢免;  

(五)会长、副会长无故不进行协会日常工作一个月者可进行罢免;  

(六)会长、副会长无故不参加大型活动、干部会议累计三次及以上者可进行罢免。  

 

第十四条 部长、副部长罢免依据及程序:  

(一)部长、副部长在任职期间学习上出现两门及以上挂科情况应当主动辞去协会中所有职务;  

(二)部长、副部长在日常工作中有渎职、滥用权利等情况并给协会造成一定的损失下当引咎辞职;  

(三)部长、副部长在日常工作中出现比较大的失误并给协会造成一定的损失下当引咎辞职;  

(四)部长、副部长工作不能半数以上会员认可时可进行罢免;  

(五)部长、副部长无故不进行协会日常工作一个月者可进行罢免;  

(六)部长、副部长无故不参加大型活动、干部会议三次、部门值班累计及以上者可进行罢免。  

 

第十五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广西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结构模型协会,本章程未尽事宜将由常委会商议并报主管老师审批后方可修改  

 

 

广西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结构模型协会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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